造成現今網路鄉民狂批李家同的燎原之火,朱學恆可說居功厥偉,現在跳進來跟著一起罵的鄉民,很多人不知道最早是朱學恆在努力升火的,他如果說自己是第二個點火的,沒人敢說自己是第一個,他在9月21日的噗浪上寫道:「可恨,現在每個人都罵李家同,害我很懷念當年那個只有幾個人敢罵這位教育界良知的美好年代!」這麼寫應該表示他認為當初點火的不只他一人,由此可知朱學恆有著不居功的謙虛性格。

講了這麼多,當然也要看看究竟朱學恆都在批評李家同什麼,不過這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一時也不知從何說起,因為朱學恆對李家同「什麼都能罵」,就隨手舉朱學恆在昨天發表的最新網誌「李家同:為什麼我的學生英文如此之好」來說,當中提到李家同所開的課程「進階科技英文」的課程大綱,大綱中其中一點寫道:「每週教授一篇文章 (由 New York Times, Washington Post,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BBC etc 挑選),上課前會放在網頁上。」

這有什麼問題呢?朱學恆在網誌上表示「New York Times」的正確寫法應該是「The New York Times」,李家同少寫了「The」,而「etc」的習慣用法應是「, etc」,李家同少了一個逗號。如果僅是提出缺失、讓大家能長點知識的話,也屬合情合理,但我們來看看朱學恆為了李家同少寫一個「The」及「,」能夠義憤填膺到什麼程度,並且能夠讓一群網友也跟著大加撻伐,可說蔚為奇觀,網誌寫道:
「ㄟ,因為我們堂堂的英語名師,教育界的良心,德明科技大學的特聘講座教授,暨南大學的進階科技英文的教師李家同李教授!
意圖導正大學生破爛英文能力的李家同教授所撰寫的授課大綱,在這短短的整篇只有九個英文字的文章裡面,就犯了兩個錯誤!
每週教授一篇文章 (由 New York Times, Washington Post,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BBC etc 挑選),上課前會放在網頁上。
首先,第一個錯誤是英語能力不佳的外國人經常習以為常的錯誤,很多人只看紐約時報的中文名稱叫做紐約時報,就以為他的名字就是New York Times,所以就把它寫在課程表裡面。
但是,各位,這樣是錯的。
創辦於1851年9月18號的紐約時報的正確英文全名是The New York Times,擁有它的公司叫做The New York Times Company,這家公司總部座落於The New York Times Building。
哈哈,英文能力這麼好的李家同教授怎麼會在一個為了糾正學生最容易混淆的語法觀念,奠定最正確的文法基礎,讓研究生在撰寫論文時,在英文上能達到一定的水準的課程中犯下這麼簡單的錯誤呢?真是不該不該。
第二,最後一個etc的用法呢,擁有超強文法能力和出過好幾本文法書的李家同教授的寫法也不符合一般的習慣。
在劍橋字典裡面由例句可以看出來,etc的習慣用法是前面加逗號。",etc."
etc.
abbreviation for (used after a list) et cetera (= and other similar things)
The children use computers in many instructional areas, including math, science, language study, etc.
牛津大字典中的例句也很清楚:
abbr. used after a list to show that there are other things that you could have mentioned (the abbreviation for ‘et cetera’): Remember to take some paper, a pen, etc. * We talked about the contract, pay, etc.
在韋氏大字典中記載的更清楚清楚,ETC的完整寫法為et cetra,"usually puntucated",「通常會併上逗號使用。」
* Main Entry: etc
* Function: abbreviation
et cetera —usually punctuated
我們也不敢說這裡李家同教授就錯了,因為英文是一個變動那麼大的語言,誰敢像他一樣如同賣藥的一般說的說:「你想寫出正確的英文嗎?現在是大好機會了。」 (而且他後半句根本就像是英文This is a Good Opportunity翻出來的半弔子中文,現在誰這樣講話啊?)
總之,如果你是暨南大學的研究生,下次上課的時候記得提醒李家同教授不要亂寫課程大綱喔!
打錯字不可恥,但是打著英語教育先鋒還有這種最基礎的問題,這不是很荒謬的一件事嗎?」

怎樣?無不無聊?為了李家同少寫了一個「The」及「,」,朱學恆可以寫一千字來大書特書,還圖文並茂(這裡沒把圖轉來),網友們也看得熱血沸騰,這是個什麼情形?

類似這種吹毛求疵的例子在朱學恆的網誌裡不可勝數,舉凡挑到一些李家同的語誤就要引經據典、查遍資料來大加反駁,每個人幾乎都可以想像到朱學恆努力閱讀李家同的每篇文章、一挑到毛病就見獵心喜的模樣。除了竭盡所能地挑語誤以外,有時則是刻意曲解文意,或是拿李家同之前的文章來對照前後矛盾之處,而那些所謂的矛盾,許多在我看來只是立論角度不同而已,硬要說是矛盾我也管不著,只是讓人覺得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本來想說不必再舉例,因為重點都差不多(就是看完後只想問「無不無聊?」)但這當中有個比較特殊的例子,朱學恆敘述他在四年前與李家同面對面接觸的情況,這就不同於上面所舉的各種只流於吹毛求疵的狀況,我想還是該提出來讓大家評斷一下。在他今年7月19日的網誌「為什麼竟被剝奪了幸福的權利?」中,首先朱學恆還是引述了李家同的多段採訪然後大肆抨擊,在此也提一下文中所引述的部分訪談:
「李家同:那我們有的時候也要現實一點。如果你的學識太差,你也不可能快樂,也談不上幸福,是不是?如果你小學畢業的時候,國文就差得不得了、英文也差得不得了、數學也差得不得了,因為你不唸書、你每天玩。所以你小的時候是很快樂的,可是到了大了後你絕對不可能幸福啊!所以有的時候我們也應該知道,人成天要追求快樂,這個對不對?這個是我們應該注意的事情。」
「李家同:如果到了國中,現在就是講到國中,英文就很難了。他如果在小學的時候如此之差,那他到國中時絕對跟不上,所以我們現在有很多的小孩,其實是變成了所謂社會邊緣人物。
像這幾天的新聞,有一個碩士生被所謂惡少砍殺,其實這個表明了我們這個社會有完全不同階層的人,一個是學問很好的所謂碩士畢業的人,還有一批是完全恐怕沒有好好唸書的人。他們變成了社會的邊緣人物,不受到社會上任何的尊重,當然他們會自暴自棄,那問題又來了,到底為什麼他們自暴自棄?我們又說家長教育不夠好、學校的品德教育不夠好。其實對我來講非常簡單:他們的功課是不好的。你功課不好,上課就聽不懂,上課聽不懂的話,他最後發洩的辦法其實就是去做不好事情,這個是很正常的…不是很正常,而是說很普通 …(會這樣子發展?)一定會的!」

從李家同的原文來看,他先提到社會上有著自暴自棄的邊緣人,而他認為這些人是以前功課不好的,所以重點是教育很重要。這些話在我看來只不過像是一般父母或老師在鼓勵(或是恐嚇)小孩要用功讀書,否則長大只能「撿角」、或是「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一類的談話,可是在朱學恆眼中就不一樣了,他認為李家同所說的重點是「一路從英文不好推斷到他們將來會變成社會邊緣人,不會受到社會的尊重,最後一定會去做不好的事情!」朱學恆說自己「從來不敢認定任何人將來註定要作奸犯科,誰有這樣的資格能夠這樣論斷他人呢?」、「為什麼功課不好,就連幸福的權利都要被你剝奪?」、「你有沒有想過,這個抱持著比「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更偏激的「不讀書,英文能力不好不幸福」的偏激學者,就算他幫了幾十個幾百個部落的小孩,同時卻又欺壓了幾千幾萬個青少年,只因為這些人成績不好,就被他打入「將來就一定會變成社會邊緣人」的刻板印象中?」

究竟李家同想表達的重點是什麼,就給大家自行判斷,大家要注意的是,將來如果叫小孩要用功讀書、好好受教育,小孩可能會問你:「為什麼要用功唸書?告訴我為什麼?難道我不唸書,將來就會作姦犯科、變成社會邊緣人?難道我功課不好,我幸福的權利就會被剝奪?不是這樣的吧,至少朱學恆在網誌上告訴我們不是這樣。」這個例子說的就是,小孩這樣問的時候你會很難回答,因為小孩反駁你的地方並不是你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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